于洪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兩天拘留二十
12月2日上午,于洪大隊消防監督員協同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兵分多路,集中對全區的制鞋廠、制衣廠、廢舊物品回收點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
鏡頭一:當檢查人員在對國嶺再生資源公司進行消防監督檢查時,發現2名工人正在沒有任何滅火器材及保護措施的情況下違章進行電焊作業,經進一步查實,正在施工的2名焊工都沒有焊工上崗證。檢查人員依法對這2名工人予以行政拘留五日處理,并對該單位負責人提出嚴厲批評。
鏡頭二:檢查人員來到位于于洪區永安街的勇坤制鞋廠、釗旭制鞋廠進行檢查時,發現有3名員工在車間內違反禁令吸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和《遼寧省消防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給予上述3人行政拘留的處罰。
鏡頭三:檢查人員對于洪區造化鎮英守村的拆遷市場進行消防監督檢查中發現,英守村廢舊金屬收購處中,工人靳某、韋某在無特種作業操作證的情況下,違法使用氣焊進行明火作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八條之規定,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僅12月2日、3日兩天,于洪區就行政拘留20名違反消防法規的責任人,有效的凈化了全區的消防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