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消防安保戰打響以來,云南省立足實際,創新實施網格化宣傳,深入開展全民消防宣傳教育,形成了政府主導、齊抓共管、全民參與的消防宣傳教育良好格局。
堅持政府主導,推進網格宣傳“機制化”。省消防安全委員會以街道(鄉鎮)、居(村)民委員會、居(村)民小組為重點,制定出臺了3個《網格化管理工作暫行標準》,明確所有街道、鄉鎮要建立責任明晰、機制健全、運行高效的網格化宣傳組織和工作機制。16個州(市)政府將網格化宣傳工作納入文明城市創建、平安建設和全民普法教育內容。省、州(市)、縣(市、區)三級政府將消防宣傳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規定每季度召開網格化宣傳工作聯席會議進行分析研判,年底與社會綜合治理和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標責任一并對轄區各街道、鄉鎮進行考核,評比表彰一批網格化宣傳先進單位和個人。消防部門實施轄區分片包干聯系責任制,指導街道(鄉鎮)、居(村)民委員會、居(村)民小組落實網格化宣傳工作。
堅持齊抓共管,推進網格宣傳“規范化”。全省1517個城市鄉鎮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分別以社區居民委員會和農村村民委員會為單元,劃分大網格,成立網格化宣傳工作機構,制定階段性宣傳工作計劃,定期派出督導組檢查指導轄區網格化宣傳工作。1384個社區居民委員會、13536個農村村民委員會分別以居民小組和村民小組為單元,劃分為中網格,建立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約,以基層治安防范力量為依托,由1至2名委員牽頭組建義務或志愿消防宣傳隊,在開展日常巡邏時承擔防火巡查、撲救初起火災和消防宣傳教育工作職能。居民小組以居民小區、樓院和社會單位、場所為單元,村民小組以5戶至15戶為單元,劃分小網格,累計6500多名責任心強、群眾威望高的黨員、退休干部和單位管理人員擔任轄區或單位消防宣傳員,通過宣傳鼓勵社會單位和個人積極投身消防公益事業,引導廣大市民參與消防宣傳培訓,自覺查改身邊火災隱患。
堅持全民參與,推進網格宣傳“多樣化”。街道(鄉鎮)在火災多發季節、農業收獲季節、重大節假日和民俗活動期間,開展針對性宣傳,廣泛普及防火滅火和逃生自救常識,對專兼職消防工作人員、消防隊員、巡防保安隊員進行培訓。居(村)民委員會在公共區域和醒目位置設置消防宣傳櫥窗(標牌),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提示,對居民小組、村民小組消防工作人員、志愿消防隊隊員進行培訓;在居民樓院、單位、場所設置固定的消防宣傳欄,張貼消防宣傳標語,懸掛消防宣傳橫幅,節慶活動和農忙季節組織開展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針對老、弱、病、殘、幼等弱勢群體,實施入戶消防宣傳幫扶。截至目前,全省先后開展宣傳活動300余場次,舉辦消防培訓100余班次,受教育培訓群眾300萬人次,懸掛粘貼了2萬余幅消防宣傳掛圖、55萬條提示標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