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入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維護全省火災形勢穩定,近日,云南省消防安全委員會召開全省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強化“五大機制”,進一步號召督促全省43家行業系統,全面深入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力保黨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衛戰順利召開。
隱患舉報機制。建立行業系統、消防安全委員會、消防機構三層舉報獎勵機制,行業系統單位內部工作人員和社會公眾按級舉報本系統行業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積極落實隱患舉報獎勵措施,鼓勵社會民眾參與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彌補消防監督檢測的盲區、死角,提高社會消防安全意識,全面提高消防工作社會化進程。
隱患公示機制。對行業系統員工和群眾舉報的未配置消防設置、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示;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或者未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生產、儲存、經營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在公眾聚集場所營業、試用期間,進行電焊、氣焊、油漆粉刷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施工、維修作業;使用假冒、偽劣消防產品,以及其他火災隱患和違反消防安全法規的12種行為進行社會公布、媒體曝光,推動行業系統落實火災隱患整改。
隱患督辦機制。在火災隱患舉報、公示的基礎上,分行業系統、消防安全委員會、消防機構、政府四個層面進行火災隱患督促整改,逐級下發重大火災隱患責令整改通知書,確定整改責任人,分析隱患存在原因,明確隱患整改時限,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由消防部門進行審核把關,最終由政府掛牌督辦,確保務必整改。
責任整改機制。根據各級督辦內容,明確行業系統分管領導為重大火災隱患整治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督促部門單位落實整改責任、整改時限和整改措施;單位負責人為隱患整改具體管理人,負責整改火災隱患,上報整改情況;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為具體執行人,針對具體隱患,實施整改措施,落實整改內容,確保火災隱患整改落實到位。
安全評估機制。成立消防安全評估小組,由政府層面組織領導,抽調各行業系統單位人員,對全省43家行業系統進行消防安全評估,對消防安全工作加強指導、監督、檢查、評估,明確消防安全系數,分層次打分報告,為政府掛牌督辦督促整改火災隱患提供強力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