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消防網格化管理,寶雞市公安消防支隊緊密結合全市消防工作實際,在廣泛調研論證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建立街道、鄉鎮消防工作聯席會議等七項制度,全面深化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為扎實推進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奠定了堅實的社會基礎。
街道、鄉鎮消防工作制度主要包括聯席會議、逐級分包、聯防聯治、日常檢查、隱患查處、宣傳培訓和信息報告制度等七項。聯席會議制度規定鄉鎮、街道辦每兩個月組織召開一次聯席會議,通報轄區消防安全形勢,查擺工作中的薄弱環節,研究解決單位和群眾消防安全訴求,交流消防工作經驗和做法,部署階段性消防工作任務。逐級分包制度規定在縣區政府負責人及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負責人分包“大網格”的基礎上,鄉鎮、街道辦負責人及消防安委會負責人分包“中網格”,村“兩委”和社區居委會委員分包“小網格”,逐級督促、指導消防工作落實。聯防聯治制度明確開展以“戶戶聯防、部門聯查、片區協同”為主要內容的區域聯防工作,采取戶包戶,店包店,部門包路段等形式,積極構建“信息互通、安全共享、風險共擔”的消防工作格局,實現消防行政管理與群眾自治、行業自律的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日常檢查制度規定各鄉鎮、街道安監辦每月組織一次有針對性的檢查巡查;行政村、社區消防管理人員每周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檢查;保安、巡防隊員和多種形式消防隊員每天結合各自崗位職責開展消防巡查檢查;公安派出所每周組織對管轄單位開展一次消防監督抽查。隱患查處制度要求對社會群眾舉報投訴以及檢查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章行為,以社區(村)為單位進行匯總并上報鄉鎮、街道安監辦,鄉鎮、街道安監辦督促限期整改。沒有按期整改到位的,安監辦向公安派出所移交處理,對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要立即報告轄區公安機關、消防部門,由公安機關提請政府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宣傳培訓制度明確各行業部門、鄉鎮、街道辦、社區(村)要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學習培訓;消防安全重點崗位從業人員要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落實持證上崗制度;各鄉鎮、街道辦和社區(村)要依托社區服務中心、農村文化室設立消防服務站,為群眾提供消防宣傳服務。信息報告制度規定對三級網格內的各類消防安全信息要及時采集更新,特別是對沿街門店、家庭工廠、小場所等消防安全薄弱區域要澄清底數、摸清狀況、建立臺賬,登記造冊;對發現的火災隱患信息能整改的要立即進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消除的,應當及時將信息報告上級或者轄區安監辦以及公安派出所等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