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至12月31日,沈陽市將開展為期90天的火災隱患整治攻堅戰。
十二類場所成整治重點
此次整治的重點是:影劇院、歌舞廳、桑拿浴、網吧等公共娛樂場所;賓館、飯店、商場、市場等公眾聚集場所;醫院、學校、敬老院、幼兒園等集中住宿場所;勞動密集型加工企業;高層公共建筑和地下使用空間;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生產、儲存、經營、使用單位;多合一使用場所;小化工、小煉油、小酒吧、小餐館、小旅店、小洗浴、小歌廳等“七小”場所;城鎮社區和農村村屯;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和近兩年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未銷案的;2007年全市2700家火災隱患單位列入政府拆遷計劃尚未落實的。
全面整治分為三個階段
10月1日至10月31日為排查整治階段。各地區和安全監管、監察、教育、建設、文化、工商、旅游、廣電、質監等行業或系統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本地區、本行業或本系統監管的單位進行拉網式自檢自查;各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對鄉鎮居民區和城市社區逐一進行自檢自查。采取邊查邊改的辦法,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能當場整改的,必須當場整改;當場不能整改的,必須限期整改;公安消防部門要加大檢查指導力度,督促各地區、各部門整改火災隱患。
11月1日至11月30日為全力攻堅階段。針對冬季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大量增多,風干物燥,極易發生重特大火災的特點,繼續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對涉及違章搭建房屋,堵塞消防通道,外窗安裝金屬護欄等隱患,由行政執法部門督促落實整改;對違法生產、儲存、經營、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隱患,由安全生產監督部門查處;對未經消防審核、驗收,擅自施工和使用的建筑工程,由建設主管部門負責落實整改。其中,已依法獲得房屋產權證的,由房地產管理部門負責督促落實整改;對生產假冒偽劣和不合格消防產品的企業,由質監部門查處;對依法取得工商營業執照,且存在火災隱患不能整改的公眾聚集場所,由工商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通過采取簽訂責任狀、政府掛牌督辦、公告公示、媒體曝光、跟蹤督導、誡勉談話、行政拘留等有效手段和強制措施,強力推進火災隱患整治工作。
12月1日至12月31日為圍剿殲滅階段。對存在重大和疑難火災隱患尚未整改完畢的釘子戶、重點戶,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打一場圍剿重大火災隱患的殲滅戰。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要按照“六個一律”要求依法予以處罰,并督促隱患單位作出整改計劃,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對于火災危險性大、不能按期整改的,責令停產停業、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對拒不整改火災隱患的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予以行政拘留;對關停有困難的,上報政府研究解決;對拒不關停的,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將火災隱患整治與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績效考核掛鉤,落實動態考評;對整治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導致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的,一律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