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四川在推進“五大”活動中,敏銳覺察,深入研判,找準影響火災形勢的突出問題,著力解決主要矛盾,在“三合一”場所整治中取得明顯成效。
三級研判洞察形勢問題。近年來,特別是金融危機后,“三合一”場所由沿海地區向中西部轉移,四川“三合一”場所呈迅猛發展蔓延態勢,特別在成都及周邊地區數量激增。這些場所集生產、經營、儲存、住宿為一體,往往只有一個安全出口、一部疏散樓梯,而且人員混雜、管理薄弱,成為影響當地消防安全的主要隱患。四川自下而上開展大隊、支隊、總隊三級研判報告工作,直至將“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問題納入黨委政府議事日程。成都市郫縣、溫江等地在消防安全大排查中及時發現并向支隊報告了“三合一”場所發展勢頭和共性問題;成都支隊匯總各地分析報告,就“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問題形成的原因、目前的狀況以及整治方案和措施向市政府和總隊作了專題匯報;總隊王秋彧總隊長親自帶隊到成都深入調研,并與成都市政府領導一同召開火災形勢研判會,將“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列為影響成都市火災形勢穩定的“五大因素”之一,引起成都市政府和省公安廳高度重視,將“三合一”排查整治上升為政府工程。
四動格局力推全面排查。一是確保政府“推動”。市、縣(區)、鄉(鎮)政府成立專項整治工作組,逐級簽訂“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責任書,明確各街道、鄉(鎮)及防火委成員單位負責人的職責,并將整治情況納入年度工作考核。二是落實部門“聯動”。公安、國土、建設、安監、工商等部門在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同時,加強溝通協調,建立“聯查聯辦”和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協作配合,形成合力。凡發現擅自改變建筑使用性質或違法違章搭建的,由國土、建設部門依法查處和責令拆除;“三合一”場所無證無照經營的,由工商部門依法取締;火災隱患整治后不合格或逾期不改的,由公安、消防、安監部門依法責令關停;負責人拒不接受整改的,由公安部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三是爭取業主和群眾“主動”。加大對典型案件的宣傳力度,營造典型引導、曝光督促的輿論氛圍,樹立一批“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整治的先進典型,查封、處罰一批拒不整改火災隱患的“三合一”場所業主和責任單位,并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進行宣傳報道和曝光,形成“處罰一個,教育一批,引導一片”的效果。四是實現機制“帶動”。加強對“三合一”場所的動態監管,建立定期“回訪”制度,防止“回潮”現象,鞏固治理成果。將火災隱患排查治理與動態監管體系、消防安全責任體系的構建結合起來,進一步推動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司其職、社會綜合治理”的火災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
三項原則確保整治效果。成都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制定了《成都市“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整治達標要求》,在隱患整改過程中堅持首選“人員遷出”的原則,凡有條件把住宿人員全部遷出“三合一”場所的,督促相關企業將住宿人員全部遷出;堅持“隱患不排除不生產、整改不合格不開工”的原則,確因客觀條件無法將住宿人員全部遷出的場所,責令其停產停業,按照整治達標要求改造現有消防安全條件,待整改達標后再恢復生產經營;堅持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立即查封的原則,對于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者嚴重堵塞,已不具備安全疏散條件,建筑消防設施嚴重損壞,不再具備防火滅火功能的“三合一”建筑,發現一處查封一處。十條措施保持高壓態勢。省公安廳印發了《關于切實加強“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明確“三合一”場所消防違法行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的10條法律適用情形和處罰種類及幅度。各地在當地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上予以發布,并印制張貼到轄區“三合一”場所和社區、廣場等公共區域的張貼欄,廣泛開展“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整治和消防安全管理宣傳,提升社會單位和公眾消防安全意識,保持依法整治的高壓態勢。
目前,成都對全市4502家“三合一”場所進行了整治,全市拆除“三合一”建筑377棟;居住人員從中搬離183處,從樓上搬遷至首層254處;同一幢建筑內,采用砌實體墻、安裝甲級防火門等形式進行物理分隔439處,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其他市州的“三合一”整治也在緊鑼密鼓開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