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晚10時許,中隊接到指揮中心電話:位于長沙咸嘉湖西路與雷鋒大道交叉路口一面包店門面發生火災。報警人稱:“店內有大量液化氣罐,需要及時處置”。受理警情后,中隊長胡旭迅速帶領兩臺水罐車趕往火災現場。
五分鐘后大隊官兵到達現場,該面包門面的二樓窗戶有大量黑濃煙和火苗冒出,據圍觀群眾反映,火災發生在一樓門面內,二樓是隔層。由于一樓的卷簾門被燒后變型,無法正常打開,中隊指揮員立即命令一班對卷簾門進行破拆,二班組織水槍陣地,鋪設干線利用分水器出兩支水槍,防止火勢蔓延至二樓隔層。由于店面內還存放有五瓶液化氣罐,必須立即轉移,以防燃燒過久,發生爆炸。中隊長查明情況后,認為轉移液化氣瓶時機成熟,便命令兩名參戰戰士在水槍掩護下進入店面,將燃燒的液化氣瓶小心翼翼無振動的提出店面,并立即用水槍進行降溫,在戰士們的配合下,二枚、三枚…五枚全部轉移到店外安全地帶。確定液化氣罐全部轉移后,參戰戰士再次進入店內,利用水槍澆灌殘余火焰,直至火災被徹底撲滅。
此次滅火,中隊戰士臨危不懼,充分發揚長沙消防鐵軍敢打必勝、英勇頑強、迅速、果斷的優良作風,火災的及時控制、快速反應和敏捷的處置方式是成功撲救這次火災的關鍵因素,此次滅火最大限度地減少了人民群眾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