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施工單位火災誘發因素增多、火災危險性增大的情況,大通湖大隊深入轄區各建筑工地進行消防安全檢查,以切實消除火災隱患,嚴防工地火災事故的發生。
檢查中,大隊監督員重點查看了施工單位是否按照消防設計圖紙施工,對工地是否配備滅火器材、電線電纜敷設是否符合規定、工棚疏散和與廚房間的防火分隔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工程施工隊伍和人員是否具備施工資質、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是否依法審批或備案等,進行了全面檢查。還有,對建筑內部裝修材料及消防產品是否見證取樣,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制度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健全,電焊氣焊等明火作業是否有防護措施,與施工進度相適應的臨時消防水源、消火栓、水帶、水槍等是否設置和配備,建筑外墻是否由影響滅火救援的廣告牌,是否設有臨時消防通道等,也逐一進行了檢查和詢問。
檢查發現,一經濟適用房工地,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了臨時宿舍,違反消防安全相關標準。大隊執法人員當場下發了《責令整改通知書》,責令安全責任人限期整改,同時要求各施工企業督促在建工地切實做好防火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