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電焊工丁小防因沒有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就直接用電焊違規作業而引發火災,被行政拘留12日。丁小防怎么也沒想到,因為自己的違章操作導致了火災的發生,同時也把自己送進了拘留所。
9月12日,路橋區東路橋大道274號南面民房發生火災。在撲救過程中,消防戰士從天臺上救下一男子,所幸火災未造成人員傷亡?;馂陌l生后,路橋消防大隊迅速組織人員開展調查,在第一時間對報警人、當事人進行了詢問,掌握收集了大量有利于調查判斷的第一手資料。經走訪詢問發現,火災原因系電焊工丁小防在沒有對作業現場進行查看和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情況下就直接用電焊違規作業,不經意間散落的電焊火花引燃了邊上的木材,并迅速蔓延開來,引發火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過失引起火災的,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決定對違法行為人丁小防行政拘留十二日的處罰,并于當日依法執行。丁小防對于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表示因自己缺乏消防安全意識導致火災發生,愿接受公安機關給予的處罰。
據悉,丁小防系江西人,多年來一直在路橋從事電焊工作。丁小防稱,當時,他用電焊在天臺進行作業,由于嫌麻煩,并沒有在作業現場設置任何消防安全設施。正當電焊火花掉在木材上的時候,他頓時不知所措了,很快,火就越燒越大了。
為此,消防部門提醒廣大群眾:氣焊、電焊都同屬于焊割行業,這一行業作業時危險性極大,極易引燃周邊物品引發火災。在作業時,一定要做好火災隱患的防范工作后才能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