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臺州路橋一防火門經營戶因出售不合格防火門60樘,被處罰24000元。
7月25日,臺州支隊、路橋大隊聯合工商局對在裝修中的橫街鎮商貿大廈進行隱患排查時發現該大廈的60樘木質隔熱防火門存在嚴重安全隱患,該產品身份信息標志系偽造,不符合市場準入制度,現場檢查判定為不合格,該產品涉嫌假冒偽劣。當即,臺州消防立即要求大廈負責人拆除不合格防火門,路橋消防大隊及時將檢查情況錄入消防監督管理系統,指派專人對此項隱患進行跟蹤督辦,落實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期限,確保隱患整改。
8月3日下午,60樘不合格防火門已被全數拆下后,路橋工商部門進行收繳,并對向該大廈銷售不合格防火門的單位予以嚴肅查處。
該經營戶銷售不合格防火門,其行為違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規定。9月28日,路橋工商局沒收扣押的60樘防火門,對經營戶廚藝24000元罰款。
下一步,路橋消防還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實普查整治的硬性措施,對發現的違法行為,該行政拘留的行政拘留,該停業的停業,該取締的取締,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給消防產品專項整治工作營造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