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07時45分許,溫州蒼南縣龍港鎮海港路一“通天”式7層民房突然大火,龍港中隊接警后立即出動4車28人到場進行撲救,大火于8時3分得到控制,9時8分余火被徹底撲滅,防止了火勢向毗鄰蔓延,樓上3名被困人員被成功救下。
該起火民房為七樓的通天房,過火面積約50平方米,著火區域為一樓紙制品倉庫,二至七樓為出租房,每層約有6間。建筑西側514—516號為相同結構民房,東臨華電路,南臨海港路,北面為空地。
龍港中隊接到報警后得知,起火民房為“通天”式民房,樓梯扶手為木質,樓內有人員被困,火和煙很大。出警途中指揮便下達初步戰斗任務,頭車負責外圍水槍及一樓內攻,二車負責內攻搜救,三車負責供水與警戒,四車駕駛員做好救人準備。
7時53分,中隊頭車到達著火建筑南面的海港路,通過火情偵察,發現一樓紙制品倉庫火勢較大,并通過樓梯向上蔓延,樓層均有黑煙冒出,同時通過詢問知情人了解到五樓北側房間內有三名被困人員。指揮員以“救人第一”的指導思想立即下令按照既定任務進行分工:組成4人攻堅組,部署頭車出一支水槍打擊一樓樓梯處火勢,防止向上蔓延,另出一支水槍從右側卷簾門進入倉庫控制火勢,通過9米拉梯垂直鋪設水帶在二樓出一支水槍驅趕煙霧,堵截火勢;二車停靠東側華電路,組成搜救攻堅組攜帶破拆救援工具內攻救人;三車人員負責火場供水和周圍警戒;四車登高車??咳A電路待命。
攻堅小組在水槍的掩護下,深入被困人員所在五樓,此時濃煙已彌漫整個樓層,被困的三名人員極度恐慌,救援人員對其進行心理疏導的同時,讓其戴上簡易防毒面具,在救援人員的引導下順導向繩向下疏散,因此時大火竄至二樓,樓梯被大火封堵,無法從樓梯逃生,救援人員請求樓下消防隊員架設九米拉梯到三樓窗臺,從拉梯營救,8時5分,成功將3名被困人員救下,爾后又對3至7樓逐層逐間進行地毯式搜索排查,確定無人員遺漏。
目前,火災原因及損失情況消防部門正在進一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