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檢驗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成效,根據總隊年初部署安排和《浙江省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三年工作任務分解表》要求,7月11日至14日,總隊抽調防火監督部和各支隊的56名消防監督業務骨干,組成11個組對全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四個能力”建設情況進行了檢查驗收。
此次檢查驗收采取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的方式,每個市抽查2個縣(市、區),每個縣(市、區)隨機抽查6家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為保證檢查驗收的公平公正,總隊采用視頻會議系統公開抽簽確定每個市檢查的縣(市、區),并通過各地上報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四個能力”建設花名冊》隨機抽取驗收單位,逐家密封保存后由各檢查組帶至現場拆封。同時,還要求各檢查組對每個縣(市、區)因裝修、查封、關停等特殊原因未開展“四個能力”建設的重點單位進行暗訪,確保能真實反映各地建設成效。各檢查組共實地核查重點單位132家,驗收合格率為93.9%;共暗訪重點單位22家,全部與上報情況相符。
據統計,截至6月30日,全省23519家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中,除由于裝修、查封、關停等特殊原因無法開展“四個能力”建設的1588家單位外,其余21931家單位已全部完成了“四個能力”建設。下一步,總隊將結合消防安全“五大”活動,在鞏固已達標單位“四個能力”建設成效的基礎上,全面推進人員密集場所一般單位“四個能力”建設,不斷提升社會火災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