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在全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暨“清剿火患”戰役推進會,臺州市政府市政府與各縣(市)、區政府簽訂了《“清剿火患”戰役目標管理責任書》(以下稱《責任書》),旨在認真落實公安部部署的“清剿火患”戰役行動,深入推動全市“三大戰役”行動有效開展,最終達到火災隱患徹底排查,重大隱患全面整治,火災事故大幅減少,亡人火災全面遏制,保障民生民安、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目標。
《責任書》明確了九項具體工作目標,一是縣(市、區)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清剿火患”戰役行動負責,政府主要領導為本地區“清剿火患”戰役行動的第一責任人,對消防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其他領導分線負責;二是將“清剿火患”戰役行動經費納入本地區財政預算,確保投入不少于50萬元的經費用于“清剿火患”戰役的補貼、獎勵和戰役行動過程中的宣傳工作;三是成立由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檢查組、整改組、宣傳組、督察組,開展“清剿火患”戰役行動的聯合執法檢查、聯合督促整改、聯合宣傳教育、聯合明察暗訪等工作,并研究部署、協調解決本轄區內重大消防工作問題;四是召開一次常委會專題研究消防工作;結合轄區火災、產業等特點制定“清剿火患”方案;研究出臺解決消防長遠發展問題的方案和措施;召開一次規模以上的推進會或現場會;開展一次大規模的拆違章、清火患行動,并有媒體跟蹤曝光;五是完成鄉鎮、街道消防安全工作站人員編制及機構設置;督促檢查本級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履行火災隱患排查職責,將“清剿火患”戰役行動納入政府目標責任考核和領導干部政績考評;六是按照“網格化”排查機制,部署開展轄區塑料、工藝品、制衣等產業及違章搭建、“三合一”場所的“清剿”專項治理行動,在整治中,對本區域內的重大火災隱患以產業、行業或區域等形式實行政府掛牌督辦,在合理的期限內整改合格并銷案;七是摸清轄區現有“三合一”場所、居住出租房屋的底數、現狀,落實消防安全整治,建立整治示范點,以點帶面,全面推開,并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八是結合轄區產業、行業特點及火災形勢,引導政府相關部門、社會團體、村(居)委會及各界媒體主動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工作;九是戰役期間不發生亡人火災事故及其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火災事故。
《責任書》申明了獎懲措施,由市政府或市消防安全委員會組織人員在戰役行動結束后對縣(市、區)政府“清剿火患”戰役行動落實情況進行考評;對履行九項具體工作目標成績突出、工作顯著的縣(市、區)、鄉鎮政府,市政府進行通報表彰;對工作不力或發生亡人火災及其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火災事故的,市政府予以通報批評,并依法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責任書》的簽訂,勢必對全市冬防工作,深入開展“清剿火患”戰役等各項消防工作起到積極推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