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 城市道路隧道、特長雙向公路隧道和道路中的水底隧道,應同時采用線型光纖感溫火災探測器和點型紅外火焰探測器(或圖像型火災探測器);其他公路隧道應采用線型光纖感溫火災探測器或點型紅外火焰探測器。
12.1.2 線型光纖感溫火災探測器應設置在車道頂部距頂棚100mm?200mm,線型光柵光纖感溫火災探測器的光柵間距不應大于10m;每根分布式線型光纖感溫火災探測器和線型光柵光纖感溫火災探測保護車道的數量不應超過2條;點型紅外火焰探測器或圖像型火災探測器應設置在行車道側面墻上距行車道地面高度2. 7m?3. 5m,并應保證無探測盲區;在行車道兩側設置時,探測器應交錯設置。
12.1.3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需聯動消防設施時,其報警區域長度不宜大于150m。
12.1.4 隧道出入口以及隧道內每隔200m處應設置報警電話,每隔50m處應設置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和閃爍紅光的火災聲光警報器。隧道入口前方50m?250m內應設置指示隧道內發生火災的聲光警報裝置。
12.1.5 隧道用電纜通道宜設置線型感溫火災探測器,主要設備用房內的配電線路應設置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
12.1.6 隧道中設置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宜聯動隧道中設置的視頻監視系統確認火災。
12.1.7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將火災報警信號傳輸給隧道中央控制管理設備。
12.1.8 消防應急廣播可與隧道內設置的有線廣播合用,其設置應符合本規范第6. 6節的規定。
12.1.9 消防專用電話可與隧道內設置的緊急電話合用,其設置應符合本規范第6. 7節的規定。
12.1.10 消防聯動控制器應能手動控制與正常通風合用的排煙風機。
12.1.11 隧道內設置的消防設備的防護等級不應低于IP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