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1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設置火災聲光警報器,并應在確認火災后啟動建筑內的所有火災聲光警報器。
4.8.2 未設置消防聯動控制器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火災聲光警報器應由火災報警控制器控制;設置消防聯動控制器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火災聲光警報器應由火災報警控制器或消防聯動控制器控制。
4.8.3 公共場所宜設置具有同一種火災變調聲的火災聲警報器;具有多個報警區域的保護對象,宜選用帶有語音提示的火災聲警報器;學校、工廠等各類日常使用電鈴的場所,不應使用警鈴作為火災聲警報器。
4.8.4 火災聲警報器設置帶有語音提示功能時,應同時設置語音同步器。
4.8.5 同一建筑內設置多個火災聲警報器時,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能同時啟動和停止所有火災聲警報器工作。
4.8.6 火災聲警報器單次發出火災警報時間宜為8s~ 20s ,同時設有消防應急廣播時,火災聲警報應與消防應急廣播交替循環播放。
4.8.7 集中報警系統和控制中心報警系統應設置消防應急廣播。
4.8.8 消防應急廣播系統的聯動控制信號應由消防聯動控制器發出。當確認火災后,應同時向全樓進行廣播。
4.8.9 消防應急廣播的單次語音播放時間宜為10s~30s ,應與火災聲警報器分時交替工作,可采取1 次火災聲警報器播放、1 次或2 次消防應急廣播播放的交替工作方式循環播放。
4.8.10 在消防控制室應能手動或按預設控制邏輯聯動控制選擇廣播分區、啟動或停止應急廣播系統,并應能監聽消防應急廣播在通過傳聲器進行應急廣播時,應自動對廣播內容進行錄音。
4.8.11 消防控制室內應能顯示消防應急廣播的廣播分區的工作狀態。
4.8.12 消防應急廣播與普通廣播或背景音樂廣播臺用時,應具有強制切入消防應急廣播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