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 地下民用建筑內部各部位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不應低于表3.4.1的規定。
注:地下民用建筑系指單層、多層、高層民用建筑的地下部分,單獨建造在地下的民用建筑以及平戰結合的地下人防工程。
地下民用建筑內部各部位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表3.4.1
地下民用建筑內部各部位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表3.4.1
建筑物及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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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材料燃燒性能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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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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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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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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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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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 |
裝飾織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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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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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室和辦公室等、旅館的客房及公共活動用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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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B1 |
B1 |
B1 |
B1 |
B1 |
B2 |
娛樂場所、旱冰場等、舞廳、展覽廳等、 |
A |
A |
B1 |
B1 |
B1 |
B1 |
B2 |
電影院的觀眾廳、商場的營業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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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A |
A |
B1 |
B1 |
B1 |
B2 |
停車庫、人行通道、圖書資料庫、檔案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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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A |
A |
A |
A |
3.4.2 地下民用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門廳,其頂棚、墻面和地面的裝修材料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
3.4.3 單獨建造的地下民用建筑的地上部分,其門廳、休息室、辦公室等內部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在表3.4.1的基礎上降低一級要求。
3.4.4 地下商場、地下展覽廳的售貨柜臺、固定貨架、展覽臺等,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