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裝飾織物系指窗簾、帷幕、床罩、家具包布等;
( 2)其他裝飾材料系指樓梯扶手、掛鏡線、踢腳板、窗簾盒、暖氣罩等。
2.0.2 裝修材料按其燃燒性能應劃分為四級,并應符合表2.0.2的規定:
裝修材料燃燒性能等級 表2.0.2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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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材料燃燒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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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不燃性 |
B1 |
難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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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
可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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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
易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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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應按本規范附錄A的規定,由專業檢測機構檢測確定。B3級裝修材料可不進行檢測。
2.0.4 安裝在鋼龍骨上燃燒性能達到 B1 級的紙面石膏板,礦棉吸聲板,可作為 A 級裝修材料使用。
2.0.5 當膠合板表面涂覆一級飾面型防火涂料時,可做為 B1 級裝修材料使用。當膠合板用于頂棚和墻面裝修并且不內含電器、電線等物體時,宜僅在膠合板外表面涂覆防火涂料;當膠合板用于頂棚和墻面裝修并且內含有電器、電線等物體時,膠合板的內、外表面以及相應的木龍骨應涂覆防火涂料,或采用阻燃浸漬處理達到 B1 級。
注:飾面型防火涂料的等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防火涂料防火性能試驗方法及分級標準》的有關規定。
2.0.6 單位重量小于300G/㎡的紙質、布質壁紙,當直接粘貼在A級基材上時,可做為B1級裝修材料使用。
2.0.7 施涂于A級基材上的無機裝飾涂料,可做為A級裝修材料使用;施涂于A級基材上,濕涂覆比小于1.5kg/㎡的有機裝飾涂料,可做為B1級裝修材料使用。涂料施涂于B1、B2級基材上時,應將涂料連同基材一起按本規范附錄A的規定確定其燃燒性能等級。
2.0.8 當采用不同裝修材料進行分層裝修時,各層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均應符合本規范的規定。復合型裝修材料應由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整體測試并劃分其燃燒性能等級。
2.0.9 常用建筑內部裝修材料燃燒性能等級劃分,可按本規范附錄B的舉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