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1 施工現場的重點防火部位或區域,應設置防火警示標識。
6.4.2 施工單位應做好施工現場臨時消防設施的日常維護工作,對已失效、損壞或丟失的消防設施,應及時更換、修復或補充。
6.4.3 臨時消防車道、臨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應保持暢通,不得遮擋、挪動疏散指示標識,不得挪用消防設施。
6.4.4 施工期間,臨時消防設施及臨時疏散設施不應被拆除。
6.4.5 施工現場嚴禁吸煙。
6.4.2 施工單位應做好施工現場臨時消防設施的日常維護工作,對已失效、損壞或丟失的消防設施,應及時更換、修復或補充。
6.4.3 臨時消防車道、臨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應保持暢通,不得遮擋、挪動疏散指示標識,不得挪用消防設施。
6.4.4 施工期間,臨時消防設施及臨時疏散設施不應被拆除。
6.4.5 施工現場嚴禁吸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