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宿舍、辦公用房的防火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 級。當采用金屬夾芯板材時,其芯材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 級;
2 建筑層數不應超過3 層,每層建筑面積不應大于300m2;
3 層數為3 層或每層建筑面積大于200m2 時,應設置不少于2 部疏散樓梯,房間疏散門至疏散樓梯的最大距離不應大于25m;
4 單面布置用房時,疏散走道的凈寬度不應小于1.0 米;雙面布置用房時,疏散走道的凈寬度不應小于1.5m;
5 疏散樓梯的凈寬度不應小于疏散走道的凈寬度;
6 宿舍房間的建筑面積不應大于30m2,其它房間的建筑面積不宜大于100m2;
7 房間內任一點至最近疏散門的距離不應大于15m,房門的凈寬度不應小于0.8m,房間建筑面積超過50m2 時,房門的凈寬度不應小于1.2m;
8 隔墻應從樓地面基層隔斷至頂板基層底面。
4.2.2 發電機房、變配電房、廚房操作間、鍋爐房、可燃材料庫房及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的防火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 級;
2 層數應為1 層,建筑面積不應大于200 m2;
3 可燃材料庫房單個房間的建筑面積不應超過30 m2,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單個房間的建筑面積不應超過20 m2;
4 房間內任一點至最近疏散門的距離不應大于10m,房門的凈寬度不應小于0.8m。
4.2.3 其他防火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宿舍、辦公用房不應與廚房操作間、鍋爐房、變配電房等組合建造;
2 會議室、文化娛樂室等人員密集的房間應設置在臨時用房的第一層,其疏
散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