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品品牌:庭安
- 產品型號:G3
庭安消防公司(羅來新13928818119)有如下泡沫滅火劑:S3/6;AFFF3/6;AFFF/AR3/6;S/AR3/6;FP3/6;S/ZG/3/6G3 高倍數泡沫滅火劑滅火原理
該產品與水按6: 94的比例混合,通過高倍數泡沫發生器迅速產生大量泡沫,在短時間內填滿有限空間,通過室息和冷卻的雙重作用使火源與空氣隔絕,從而達到滅火目的,是特殊情況下的必備滅火劑。 產品執行標準《GB15308-2006》
項目 | 主要技術指標 | 檢測值 | |
1 | PH值(20℃) | 6.0-9.5 | 8.0 |
2 | 流動性 | 流量大于標準參比液體 | 流量大于標準參比液體 |
3 | 發泡倍數(20℃) | ≥200 | 600 |
4 | 50%析液時間(20℃),min | ≥10.0 | 13 |
5 | 滅火時間,S | ≤150 | 100 |
應用范圍
廣泛應用于煤礦、隧道、飛 機場、汽車庫、船舶、倉庫、地下室等有限空間,以及地面大面積油類災的阻燃,特別適用于飛機迫降時的阻燃,跑道上的先期救援。也適用各類固定式和移動式高倍數泡沫滅火系統。耐海水高倍數泡沫滅火劑可以與海水或淡水混合發泡滅火,主要應用于沿海石化企業、海上鉆探、遠洋船舶等。
包裝、保管與使用要求:
1、產品包裝容器為25kg、50kg、200kg塑料桶。
2、產品在運輸、貯存、使用期間不得混入其他化學品及泡沫滅火劑,以免影響產品質量;不可貯存在帶銹的設備中,否則會造成產品失效。
3、產品應存放在室內陰涼、通風干燥的庫房內,防止曝曬,貯存環境溫度為0℃~40℃。
4、產品在上述環境中密封貯存保質期為三年。 本公司可根據您的需要為您配制耐寒型、耐海水型產品。 備注:廣州庭安消防設備有限公司是專業從事現代消防設備科研、生產、銷售、服務為一體的的專業廠家。主要包括:消防泡沫滅火劑(泡沫液;消防藥劑)、泡沫罐(壓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裝置)、平衡式泡沫比例混合裝置、閉式泡沫水噴淋系統、各類消防水炮及泡沫炮、消防槍及泡沫槍、泡沫噴霧滅火系統、七氟丙烷滅火系統、二氧化碳滅火系統、氣溶膠及超細干粉滅火設備產品系列。電話:020-62359119; 傳真:020-2383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