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范圍:
適用于撲救一般B類火災,如油制品、油脂等火災,也可適用于A類火災,但不能撲救B類火災中的水溶性可燃、易燃液體的火災,如醇、酯、醚、酮等物質火災;也不能撲救帶電設備及C類和D類火災。
水基型(泡沫)滅火器特點:
無毒、無污染、干凈、滅火效率,抗復燃性能好。尤其適宜撲滅易燃液體、固體有機物燃燒的火,如汽油、柴油、木材、紙張、橡膠、棉麻等制品燃燒的火。
適宜的場所:
人多場所的初起火,如辦公樓、汽車、列車、飛機、輪船、影劇院、賓館、家庭、會議廳、運動場館、圖書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