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標準:GB20031-2005
PF4高倍數泡沫發生器是高倍數泡沫滅火系統的主要設備之一,可以用在固定滅火裝置上,也可以用在移動滅火裝置上,其特點是發泡量大,適宜撲滅各種不同類型的火災。
二、 工作原理
PF4型高倍數泡沫滅火裝置主要由貯罐、高倍數泡沫發生器、車/固定架等組成使用時先用水帶的一頭接在消防車或消防栓的接頭上,把水帶的另一頭接到發生器的進水口上,然后打開消火栓,此時水通過水輪機使風輪轉起來,由噴頭把混合液噴到發生器的發泡網上,風輪產生的風力把附在發泡網上的泡沫液吹成大量的氣泡淹沒或覆蓋在燃燒物的表面。利用泡沫遮蓋冷卻和窒息作用達到滅火目的。
三、主要技術參數
四、 安裝及維護保養
1、 安裝
(1)、距離泡沫發生器空氣進氣口端300cm以內不應有遮擋物。
(2)、在泡沫發生器的發泡網前進1m以內不應有阻礙泡沫噴放的障礙物。
(3)、用在全淹沒系統的泡沫發生器,安裝高度應高于泡沫設計到達的高度。
(4)、發泡網應面對保護區。
2、 維護保養:
(1)、經常清潔發泡網,任何時候發泡網上不許有雜物。
(2)、泡沫發生器每經過一次噴射都應用清水沖洗干凈。
(3)、泡沫發生器每年檢修一次,在檢修組裝完畢后,用1.0MPa的水壓密封試驗。所有零件及連接處都不能有滲漏或明顯變形。
(4)、安裝好的設備不能隨意拆卸,以免損失性能。